食品安全承诺书(5)

保证书 发布时间:2017-12-01 08:13
[摘要]食品安全是对大家健康的保证,是对消费者的负责,所以需要写一份承诺书,保证产品品质的质量,请看食品安全承诺书。
 
(一)使用的原辅料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得使用过期的、失效的、变质的、污秽不洁的、回收的、受污染的原材料或非食品用原辅料生产食品;应采取措施确保采购的原辅料符合要求。列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应使用获证产品。 
 
(二)原辅料贮存时,应根据贮存要求采取措施确保原辅料的质量安全。盛装容器应保持清洁。应采用先进先出原则对库存合理周转。 
 
(三)原辅料在使用前,应经过检查,确保原料干净卫生,适合加工要求。 
 
(四)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及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五)食品生产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要求;与食品接触的冰或水蒸气等应采用生活饮用水制成。 
 
(六)应采取有效措施使原辅料、半成品与成品有效分离,并确保与食品接触的设备、工具等表面清洁,防止交叉污染。 
 
(七)食品添加剂的称量应使用天平或称等称量工具。 
 
(八)应按照确定的生产工艺程序进行食品生产,应采取有效控制食品热处理时间和温度的措施。 
 
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保持个人卫生,销售食品时洗净双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一)应取得健康体检证明后方可上岗,并每年体检一次。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应保持个人整洁,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佩戴外露饰物,在加工场所内应禁止吸烟和吐痰。 
 
(三)在食品加工操作时应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头发应置于帽内,进入生产区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生熟食品及其他原辅料间的交叉污染。 
 
(四)负责人和主要生产人员应学习和熟悉食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知识,应通过食品质量安全相关培训,提高其对产品和质量安全的认识,明确其责任。 
 
六、建立食品进货查检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创造条件尽快使用电子台帐。 
 
七、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八、对于自检或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作好相关的记录和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协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九、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合法、不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十、经营预包装食品的,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 
 
(二)进口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有中文标签和中文说明,载明食品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络方式。 
 
十一、经营散装食品的,符合下列要求: 
 
(一)贮存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址及联络方式等内容; 
 
(二)销售散装食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十二、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的,符合下列要求: 
 
(一)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和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二)小包装食品要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容器; 
 
(三)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四)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标准; 
 
(五)使用对人体安全、无害的洗涤剂。 
 
十三、经营食品批发业务的,符合下列要求: 
 
(一)出具有可追溯的销售凭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 
 
(二)努力创造条件设立食品检测室,配备专门的检测设备和专职的检测人员,适时开展食品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在醒目位置公示。 
 
十四、如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承诺赔偿消费者和商场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五、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商场给予的处罚。
 
食品安全承诺书


编辑:ctwx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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