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中的感人爱情故事

感人 发布时间:2021-05-29 14:10
[摘要]读者中感人的爱情故事,你看过几篇,哪些精彩的片断,哪些感动人的片断,都深深的感染着我们;有时候,看着看着真的想流泪了,实在太感人。
第一篇:
 
       大二下学期的一天傍晚,她和同寝室的女友穿行学校前那条马路时,被一辆违章行驶的汽车撞倒在地,肇事司机丢下流血不止的她逃离了,她的女友不知所措地哭叫着。这时,路过的他背起她就往附近的医院跑。因为抢救及时,她脱离了危险。她从女友的口中了解到他和她们是校友,他的家在太行山深处的一个小山村,小山村只有十几户人家,常年没电,吃水要到5公里外去担山泉,因为耕地太少,小山村里的人每年有半年是饿着肚子的。他12岁时父母双双病故,他是由乡亲们资助才一路走进这所大学的。
 
  她不了解那种艰难困苦的生活,因为她的父亲是一位高级官员。她猜测着,和她素不相识的他为什么会出手救她,是无私坦荡,还是别有用心?她这样想不是没有理由的。因为她的家庭背景,加上她漂亮的容貌和出众的气质,从她进入大学后,就成为众多异性追求的目标。但她淡定从容地拒绝着,她懂得,在这个追求物质的年代,爱情有时候也无奈地沦为实现某种目的的手段,而她心目中的爱情是圣洁纯净得毫无瑕疵的。
 
  出院后,她找到了他,执意邀请他一起吃饭,以表达自己的谢意,他却平淡地说了一句“没什么”,就转身走开了。他的回绝让她感到自尊心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打击,室友建议她教训教训不知好歹的他。
 
  一周后,在食堂吃晚饭时,她和三名室友坐到他面前,没等她和他说话,一名室友便对他说道:“你每次只吃咸菜和馒头,如果不嫌弃的话,我这些剩饭剩菜给你改善改善。”说着就把手中的饭盒送过去,他愣了一下后,接过饭盒将饭菜倒进自己的饭盒后,说声谢谢,便埋头吃起来。她和其他室友对视了一眼,一窝蜂似的把饭盒摆到他面前,他风卷残云般一扫而光后,起身说了句“多谢各位”后就走开了。看着他的背影,她只觉得心底有一股酸涩涌起。那一晚,她失眠了,脑海中总是闪现出他的样子。
 
  她感觉自己的心底有花儿悄然绽开,她知道,她爱上了他——他的坚强、他的无私、他的勤俭……她向他展开爱情攻势,他则找出各种理由拒绝:“如果你只是为了感谢我,这个玩笑就开大了……我的未来在家乡的小山村,你的未来是在高楼大厦、灯红酒绿的都市……”
 
  任何拒绝都阻挡不了她执著的追求,终于,在她锲而不舍的追求下,他们的胳膊挽在了一起。
 
  相爱的时光总是过得太快,距大学毕业越来越近了,两个人开始为毕业后的去向争论得不可开交。她希望毕业后他能够同她去她长大的那座城市共同创造两个人的未来;而他却坚定地表示,毕业后他要回到家乡的小山村做一名教师。
 
  毕业的日子终于到了,到处弥漫着离别的忧伤。她几乎是在哀求他:“我们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表达对乡亲们的感激之情——捐款、建学校……我只求你留在我身边。”他的回答仿佛刀子般割着她的心:“有些事情不是钱能够解决的,我答应过家乡父老,毕业后一定要回去的,不能言而无信。”绝望让她的理性崩溃了,她嘶叫着:“你根本就不爱我……”
 
  他背起行囊回到了家乡,做了一名山区教师;她则回到了她出生长大的那座城市,在机关工作。
 
  从此,两人天各一方,再无联络。
 
  6年后,2000余个沉浮的日子终于让她渐渐抚平了心中的伤痛,那年的10月,她终于做了那个苦苦追求了她6年的男人的新娘。丈夫的疼爱、事业的顺畅让她的脸上重新有了笑容。可是,婚后一年左右的时候,她的丈夫突然被查出患尿毒症晚期,延续生命只剩下一个办法:换肾。
 
  因为没有合适的肾源,她丈夫的生命进入倒计时阶段。她四处奔走呼号:报社、电视台、网络……求助信息通过各种媒介迅速传遍了他们所在的城市,并向更远处蔓延着。然而,她丈夫特殊的RH血型让她的努力变得更加渺茫无望。
 
  这天,医生突然告诉她,有人要捐肾给她的丈夫。但对方提出了一个要求,拒绝医院向任何人透露他的情况,包括她和她的丈夫。她向院方保证不问及丝毫有关捐肾者的情况。
 
  配型成功,移植手术的当天,她还是悄悄地守在捐肾者的手术室门前,她要见一见那个肯无私帮助她丈夫的人,她要表达自己心中的感激。手术室的门终于打开了,捐肾者被推进了一间普通病房。她记下了房间号。
 
  她丈夫的肾移植手术非常成功。当天傍晚,她走进了那名捐肾者的病房,当她看到捐肾者的脸时,她呆住了,捐肾者竟然是他。
 
  泪水悄然盈满了她的眼眶,她怔怔地问他:“你为什么要把自己的肾移植给我丈夫……”他憨憨地一笑,像是在安慰她:“不是所有相爱的蝴蝶都可以双飞的,虽然我不能陪你一同飞翔,但我可以帮助你,让陪你飞翔的蝴蝶不被厄运折断翅膀……”
 
第二篇:
 
       我是一个孤儿,也许是重男轻女的结果,也许是男欢女爱又不能负责的产物。 
 
  是哲把我拣回家的。 
 
  那年他落实政策自农村回城,在车站的垃圾堆边看见了我,一个漂亮的,安静的小女婴,许多人围着,他上前,那女婴对他璨然一笑。 
 
  他给了我一个家,还给了我一个美丽的名字,陶夭。后来他说,我当初那一笑,称得起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哲的一生极其悲凄,他的父母都是归国的学者,却没有逃过那场文化浩劫,愤懑中双双弃世,哲自然也不能幸免,发配农村,和相恋多年的女友劳燕分飞。他从此孑然一身,直到30岁回城时拣到我。 
 
  我管哲叫叔叔。 
 
  童年在我的记忆里并没有太多不愉快。只除掉一件事。上学时,班上有几个调皮的男同学骂我“野种”,我哭着回家,告诉哲。第二天哲特意接我放学,问那几个男生:谁说她是野种的?小男生一见高大魁梧的哲,都不敢出声,哲冷笑:下次谁再这么说,让我听见的话,我揍扁他!有人嘀咕,她又不是你生的,就是野种。哲牵着我的手回头笑:可是我比亲生女儿还宝贝她。不信哪个站出来给我看看,谁的衣服有她的漂亮?谁的鞋子书包比她的好看?她每天早上喝牛奶吃面包,你们吃什么?小孩子们顿时气馁。 
 
  自此,再没有人骂我过是野种。大了以后,想起这事,我总是失笑。我的生活较之一般孤儿,要幸运得多。 
 
  我最喜欢的地方是书房。满屋子的书,明亮的大窗子下是哲的书桌,有太阳的时候,他专注工作的轩昂侧影似一副逆光的画。我总是自己找书看,找到了就窝在沙发上。隔一会,哲会回头看我一眼,他的微笑,比冬日窗外的阳光更和煦。看累了,我就趴在他肩上,静静的看他画图撰文。 
 
  他笑:长大了也做我这行? 
 
  我撇嘴:才不要,晒得那么黑,脏也脏死了。 
 
  啊,我忘了说,哲是个建筑工程师。但风吹日晒一点也无损他的外表。他永远都是温雅整洁,风度翩翩。 
 
  断断续续的,不是没有女人想进入哲的生活。 
 
  我八岁的时候,曾经有一次,哲差点要和一个女人谈婚论嫁。那女人是老师,精明而漂亮。不知道为什么我不喜欢她,总觉得她那脸上的笑象贴上去的,哲在,她对我笑得又甜又温柔,不在,那笑就变戏法似的不见。我怕她。 
 
       有天我在阳台上看图画书,她问我:你的亲爹妈呢?一次也没来看过你?我呆了,望着她不知道说什么好。她啧啧了两声,又说,这孩子,傻,难怪他们不要你。我怔住,忽然哲铁青着脸走过来,牵起我的手什么也不说就回房间。 
 
  晚上我一个人闷在被子里哭。哲走进来,抱着我说,不怕,夭夭不哭。 
 
  后来就不再见那女的上我们家来了。 
 
  再后来我听见哲的好朋友邱问他,怎么好好的又散了?哲说,这女人心不正,娶了她,夭夭以后不会有好日子过的。邱说,你还是忘不了叶兰。八岁的我牢牢记住了这个名字。大了后我知道,叶兰就是哲当年的女朋友。 
 
  我们一直相依为命。 
 
  哲把一切都处理得很好,包括让我顺利健康的度过青春期。 
 
  我考上大学后,因学校离家很远,就住校,周末才回家。 
 
  哲有时会问我:有男朋友了吗?我总是笑笑不作声。学校里倒是有几个还算出色的男生总喜欢围着我转,但我一个也看不顺眼:甲倒是高大英俊,无奈成绩三流;乙功课不错,口才也甚佳,但外表实在普通;丙功课相貌都好,气质却似个莽夫…… 
 
  我很少和男同学说话。在我眼里,他们都幼稚肤浅,一在人前就来不及的想把最好的一面表现出来,太着痕迹,失之稳重。 
 
  二十岁生日那天,哲送我的礼物是一枚红宝石的戒指。这类零星首饰,哲早就开始帮我买了,他的说法是:女孩子大了,需要有几件象样的东西装饰。吃完饭他陪我逛商场,我喜欢什么,马上买下。 
 
  回校后,敏感的我发现同学们喜欢在背后议论我。我也不放在心上。因为自己的身世已经习惯人家议论了。直到有天一个要好的女同学私下把我拉住:他们说你有个年纪比你大好多的男朋友?我莫名其妙:谁说的?她说:据说有好几个人看见的,你跟他逛商场,亲热得很呢!说你难怪看不上这些穷小子了,原来是傍了孔方兄!我略一思索,脸慢慢红起来,过一会笑道:他们误会了。 
 
  我并没有解释。静静的坐着看书,脸上的热久久不褪。 
 
  周末回家,照例大扫除。哲的房间很干净,他常穿的一件羊毛衫搭在床沿上。那是件米咖啡色的,樽领,买的时候原本看中的是件灰色鸡心领的,我挑了这件。当时哲笑着说,好,就依你,看来小夭夭是嫌我老了,要我打扮得年轻点呢。 
 
  我慢慢叠着那件衣服,微笑着想一些零碎的琐事。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发现哲的精神状态非常好,走路步履轻捷生风,偶尔还听见他哼一些歌,倒有点象当年我考上大学时的样子。我纳闷。 
 
  星期五我就接到哲电话,要我早点回家,出去和他一起吃晚饭。 
 
  他刮胡子换衣服。我狐疑:有人帮你介绍女朋友?哲笑:我都老头子了,还谈什么女朋友,是你邱叔叔,还有一个也是很多年的老朋友,一会你叫她叶阿姨就行。 
 
  我知道,那一定是叶兰。 
 
  路上哲告诉我,前段时间通过邱,他和叶兰联系上了,她丈夫几年前去世了,这次重见,感觉都还可以,如果没有意外,他们准备结婚。 
 
  我不经心的应着,渐渐觉得脚冷起来,慢慢往上蔓延。 
 
  到了饭店,我很客观的打量着叶兰:微胖,但并不臃肿,眉宇间尚有几分年轻时的风韵,和同年龄的女人相比,她无疑还是有优势的。但是跟英挺的哲站在一起,她看上去老得多。 
 
  她对我很好,很亲切,一副爱屋及乌的样子。 
 
  到了家哲问我:你觉得叶阿姨怎么样?我说:你们都计划结婚了,我当然说好了。 
 
  我睁眼至凌晨才睡着。 
 
  回到学校我就病了。发烧,撑着不肯拉课,只觉头重脚轻,终于栽倒在教室。 
 
  醒来我躺在医院里,在挂吊瓶,哲坐在旁边看书。 
 
  我疲倦的笑:我这是在哪?哲紧张的来摸我的头:总算醒了,病毒性感冒转肺炎,你这孩子,总是不小心。我笑:要生病,小心有什么办法? 
 
  哲除了上班,就是在医院。每每从昏睡中醒来,就立即搜寻他的人,要马上看见,才能安心。我听见他和叶兰通电话:夭夭病了,我这几天都没空,等她好了我跟你联系。 
 
  我凄凉的笑,如果我病,能让他天天守着我,那么我何妨长病不起。 
 
  住了一星期院才回家。哲在我房门口摆了张沙发,晚上就躺在上面,我略有动静他就爬起来探视。 
 
  我想起更小一点的时候,我的小床就放在哲的房间里,半夜我要上卫生间,就自己摸索着起来,但哲总是很快就听见了,帮我开灯,说:夭夭小心啊。一直到我上小学,才自己睡。 
 
  叶兰买了大捧鲜花和水果来探望我。我礼貌的谢她。她做的菜很好吃,但我吃不下。我早早的就回房间躺下了。 
 
  我做梦。梦见哲和叶兰终于结婚了,他们都很年轻,叶兰穿着白纱的样子非常美丽,而我这么大的个子充任的居然是花童的角色。哲愉快的微笑着,却就是不回头看我一眼,我清晰的闻到新娘花束上飘来的百合清香……我猛的坐起,醒了。半晌,又躺回去,绝望的闭上眼。 
 
  黑暗中我听见哲走进来,接着床头的小灯开了。他叹息:做什么梦了?哭得这么厉害。我装睡,然而眼泪就象漏水的龙头,顺着眼角滴向耳边。哲温暖的手指一次又一次的去划那些泪,却怎么也停不了。 
 
  这一病,缠绵了十几天。等痊愈,我和哲都瘦了一大圈。他说:还是回家来住吧,学校那么多人一个宿舍,空气不好。 
 
  他天天开摩托车接送我。 
 
  脸贴着他的背,心里总是忽喜忽悲的。 
 
  以后叶兰再也没来过我们家。过了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我才确信,叶兰也和那女老师一样,是过去式了。 
 
  我顺利的毕业,就职。 
 
  我愉快的,安详的过着,没有旁骛,只有我和哲。既然我什么也不能说,那么就这样维持现状也是好的。 
 
  但上天却不肯给我这样长久的幸福。 
 
  哲在工地上晕到。医生诊断是肝癌晚期。我痛急攻心,却仍然知道很冷静的问医生:还有多少日子? 
 
  医生说:一年,或许更长一点。 
 
  我把哲接回家。他并没有卧床,白天我上班,请一个钟点看护,中午和晚上,由我自己照顾他。 
 
  哲笑着说:看,都让我拖累了,本来应该是和男朋友出去约会呢。 
 
  我也笑:男朋友?那还不是万水千山只等闲。 
 
  每天吃过晚饭,我和哲出门散步。我挽着他的臂。除掉比过去消瘦,他仍然是高大俊逸的,在外人眼里,这何尝不是一幅天伦图,只有我,在美丽的表象下看得见残酷的真实。我清醒的悲伤着,我清晰的看得见我和哲最后的日子一天天在飞快的消失。 
 
  哲很平静的照常生活。看书,设计图纸。钟点工说,每天他有大半时间是在书房的。 
 
  我越来越喜欢书房。 
 
  饭后总是各泡一杯茶,和哲相对而坐,下盘棋,打一局扑克。 
 
  然后帮哲整理他的资料。他规定有一叠东西不准我动。我好奇。终于一日趁他不在时偷看。 
 
  那是厚厚的几大本日记。 
 
  “夭夭长了两颗门牙,下班去接她,摇晃着扑上来要我抱。” 
 
  “夭夭十岁生日,许愿说要哲叔叔永远年轻。我开怀,小夭夭,她真是我寂寞生涯的一朵解语花。” 
 
  “今天送夭夭去大学报到,她事事自己抢先,我才惊觉她已经长成一个美丽少女,而我,垂垂老矣。希望她的一生不要象我一样孤苦。” 
 
  “邱告诉我叶兰近况,然而见面并不如想象中令我神驰。她老了很多,虽然年轻时的优雅没变。她没有掩饰对我尚有剩余的好感。” 
 
  “夭夭肺炎。昏睡中不停喊我的名字,醒来却只会对我流眼泪。我震惊。我没想到要和叶兰结婚对她的影响这样大。” 
 
  “送夭夭上学回来,觉得背上凉嗖嗖的,脱下衣服检视,才发现湿了好大一片。唉,这孩子。” 
 
  “医生宣布我的生命还剩一年。我无惧,但夭夭,她是我的一件大事。我死后,如何让她健康快乐的生活,是我首要考虑的问题。” 
 
  …… 
 
  我捧着日记本子,眼泪簌簌的掉下来。原来他是知道的,原来他是知道的。 
 
  再过几天,那叠本子就不见了。我知道哲已经处理了。他不想我知道他知道我的心思,但他不知道我已经知道了。 
 
  哲是第二年的春天走的。临终,他握着我的手说:本来想把你亲手交到一个好男孩手里,眼看着他帮你戴上戒指才走的,来不及了。 
 
  我微笑。他忘了,我的戒指,二十岁时他就帮我买了。 
 
  书桌抽屉里有他一封信,简短的几句:夭夭,我去了,可以想我,但不要时时以我为念,你能安详平和的生活,才是对我最大的安慰。叔叔。 
 
  我并没有哭得昏天黑地的。 
 
  半夜醒来,我似乎还能听到他说:夭夭小心啊。 
 
  在书房整理杂物的时候,我在柜子角落里发现一个满是灰尘的陶罐,很古朴趣致,我拿出来,洗干净,呆了,那上面什么装饰也没有,只有四句颜体: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 
 
  到这时,我的泪,才肆无忌惮的汹涌而下......

第三篇:
 
        我的蓝裙子被风拂动,我的心惆怅地融化了。
 
  上了大学以后,天的颜色好像都变得比以前蓝了。那时候,我是一个喜欢银杏树、喜欢蓝裙子、经常坐在阳台上看小说的女孩子。
 
  我喜欢一个人。我也不知道怎么会注意到他,只是有一段时间,我总会遇见他,看到他不经意地从我身边走过,或是在同一个场合出现,我都会很紧张。
 
  坐在图书馆的阅览室,笔直看过去,又是他!那么一双的闪亮的眼睛,不怀好意却又那么英俊,我知道男人不应该靠一副脸容取胜,但我实在是被他的容颜征服。那眼睛,可以看牢一个人,一眨不眨,黑眼珠的颜色深浓,白眼珠却是残酷,睫毛更有一种羞涩的意思,他太奇怪了。我喜欢他。
 
  1997年4月25日傍晚我坐在阳台上的时候,忽然他从下面经过,他穿黑色T恤,戴一顶鸭舌帽,帽子反着戴,把鸭舌头遮着后脑勺。他手里抱着一个球,像个小流氓似的悠闲地走向远处的篮球场。我的蓝裙子被风拂动,我的心惆怅地融化了。
 
  我便跑去蓝球场,远远地看着他与别人打球。他们都是男生,有几个人注意到我了,便互相转告,大家都看我,他也几次回过身来,但是他没有表情。
 
  他们并没有起哄,只是认真地打球,我突然觉得自己又土又傻,便走了。
 
  我决定忘记他。但是转眼机缘又来了,开运动会时,我又看见黑色恤的他,他的反戴的帽子,小流氓似的走路姿势,淡漠的神情。那一天,我和好朋友一起走,我告诉好朋友哪个男生我喜欢。
 
  她了看他,对我说:“看起来不象好人吧。”我说:“对。”我们尾随他到了他们班的位置,我这下看清楚,他是管理系的,比我高一年级。
 
  从此我对管理系的人印象特别好,看见他们便微笑,真是爱屋及乌,而且也时常修习自己的言行举止,立志做到不论何时遇见他,都要他看到一个完美的我。我还设想很多与他相遇的方式,比如我抱着书从教室里出来,他一下子撞到我;或者某天穿一条美丽的裙子,他注意到我;或者,我被车撞倒,他正巧经过……
 
  但是我设想的事情都没有发生。真正的相遇很简单。那天我在图书馆又看到他,我们俩,只隔着一张木桌,我便写了纸条,而且也没有任何修辞,只是写上我的名字,说想和他交往。我不敢看他,把头低在书上。然后,当我抬起头来,发现他已经走了,当时我真是好后悔,被拒绝的滋味是有一刻甚至想自杀,我便扶在桌上,想哭又哭不出。
 
  到很晚,我才走,整个人像被雨淋湿了,无比的颓丧,然而,当我走到大门口时,我看见他正坐在台阶上,他转过身,看到我,笑了,说:“笨蛋!”我惊喜的差点跳起来,然后他牵起我的手,把我送到宿舍门口,然后他向我要我的图书证,把里面的一寸照片撕下来,放自己的口袋里,就走了。
 
  我们在约会,我特意穿上为了见他才买的新裙子,我想他一定也感觉到我这么隆重的出场是为了什么。他笑了笑。我没走到很远的地方,回来时他把我提到过的东西,比如侦探小说,他的照片,张楚的歌,全都拿给我。
 
  紧接着我们系去承德考察,我便日日夜夜思念他。去到陌生的城市,看到好的东西都想买给他,觉得每一首情歌都是在描述我们。买了好吃的无花果,这种外表丑陋却无比甜蜜的小果实,有许多细小的籽粒,我回来时,和他一起却看电影,就吃无花果,吃得两个人又快乐又难受,这便是初恋的滋味吧。回来的路上,走过一棵大槐树下,我们互望对方,他的眼神看起来又不怀好意了,但是我忽然笑起来,想到两个人满嘴无花果籽粒,怎么能够接吻呢,我便转过头去。
 
  我问他:“欧阳梓,你爱我吗?”他说:不知道,不清楚。他只是用眼睛看着我,笑了笑。后来有一天,他找到我对我说,他原来的女朋友回来了,他和她在一起。当时我站在他面前,并没有像电影里的女孩子那样优雅地给他一巴掌,我气得抓起地上的石头打他。他的胸口中招,但是没说一句话,只是沉默地走了,倒是我哭哭啼啼地受了很多伤。
 
  我又恢复到散淡的读书生涯里去。他在没有让我见到他,是啊,还什么见面的必要呢,像他这样的人,我应该有所预感的,他怎么一生只有一个女孩?而我需要的是温厚持久的爱情,与他能给我的恰恰相反。那天下午我坐在阳台上看书,忽然流下眼泪来,时间过的很快,他毕业了。
 
  正是毕业生离校的日子,宿舍里很乱,有些人在哭,有些人吃东西,有些人去上自习,就在那个晚上,他忽然出现,那晚我们寝室只剩下我一个人,他推门便进来了,一句话也没说,就把我拎了出去。
 
  我们走到电影院的那棵槐树下,他一把将我推倒在树干上,然后说,秦榛,我想亲你。我没有挣扎,只是轻轻闭上眼睛,问他一句:“欧阳梓,你爱我吗?”那时我才发现,其实我一直很不争气地爱着他。他的呼吸喷在我脸上,进在咫尺,却忽然远去。他放开了我,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只是对我说了一句:“笨蛋。”这次之后我想我是死心了,我忽然会聪明地分析起我和他的关系了——我只不过是他寂寞时候的一个玩具,他对我只不过是戏弄戏弄。这样想着,我也到了毕业的时候,我有了男朋友,是校长的儿子,因为他喜欢我,而他爸喜欢他,所以我们都留了校,并且很快将要结婚,住进那四室两厅有花园的小楼里。
 
  我的生活安逸无聊,只需要每个星期一去教室点学生的名字,把没有来的学生名下画个红线,也不会像别的辅导员那样想办法整顿,我是个出了名的软弱派,很受学生欢迎。
 
  时间过的好快啊,转眼,又一批新生来报到了,系里开学生大会那天,我在很多人的名字里,忽然看到欧阳权三个字,当我点到他,他站起来,我惊呆了。
 
  当然不是欧阳梓的复制。小权是小权,是欧阳梓的一个远方亲戚,一个活泼的爱说话的孩子,他告诉我欧阳梓现在很辛福。
 
  我便这样通过小权打听到欧阳梓的情况,我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但是我无法控制自己,再后来我出差的时候,就去了他的家乡。
 
  我按照小权给我的地址,来到欧阳梓的单位,他看到我,冲我笑了笑,他从办公室走出来,阳光洒了一肩,我们只是无话可说,他最后带我到他家里吃饭。
 
  他们已经有了一个孩子,生活很好很平淡。他妻子显然不知道我与欧阳梓的从前,待我很热情。吃完饭,我该走了,可是,多年前我想到的一句话和一个吻,却始终未得到。
 
  有时候我是很执拗的,我让欧阳梓送我。走在路上,我问他,欧阳梓,你到底爱不爱我?你为什么要变成这样?他忽然急了,说:你要我说什么呢,我大学时弄大了人家的肚子,总不能不负责任吧。我一辈子只爱她一个人,已经决定了!我根本不爱你。
 
  人们说,大多数人的初恋都是失败的,我也不过是个平凡的,又怎么会幸免呢。
 
  这是2000年3月,一个春天的下午,学校大扫除,我经过教室的时候,一年级的同学突然大声叫我,他们把我拉到一张旧书桌前,那是一张很旧很旧的木书桌,放在教室最后一排,已经被蛀虫咬得酥散了,可是那上面的字却依然清晰,我看到了我的名字,和一些歪歪扭扭的字迹:榛生,但愿你永远也别看到,如果你看到了,我就不会安心地过完下半生了。我爱你。我怎么会不爱你呢。我只是很后悔自己作错了事,它带来惩罚就是让我永远不能去吻我真正爱的人,也不能与她生活在一起。
 
  后面,有一个大大的唇印,印在另一张红色圆珠笔画的唇印上。
 
  同学们鼓起掌来,我在孩子的善意里也笑了,
 
  “这是谁的恶作剧呀。”我说。但是转身却流下了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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